法官多跑腿 群众少跑路
作者:李卫权 发布时间:2015-11-12 09:05:16
初冬的林口大地,风雪交加。
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车来到林口县青山镇河口村调解一起追索赡养费纠纷。
该案被告李某居住在河口村,原告李老汉居住在青山镇亚河村,现年已65岁,行动极为不方便,没有劳动能力无法正常生活,因而起诉到林口县法院要求其子支付赡养费。
法官经过数次与原被告的沟通,因为原告身体不方便被告又因为正是农忙时节所以均无法到庭,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纷争,法庭决定利用巡回审判车拉上原告到被告家中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与当事人的心灵沟通和情感交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互利双赢”。
责任编辑:王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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