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常务副院长何耀新担任审判长,亲自主审案件。
庭审过程中,何院长规范庭审程序,严格庭审要求,体现出超强的驾驭庭审能力,对当事人不理解的法律问题均作出通俗易懂、简明扼要的解释,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尤其在庭审最后一个环节——法庭调解,何院长语重心长地劝导双方当事人,希望双方能从对方的角色进行换位思考,互相谅解,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意向。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办理案件的模范带头作用,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高案件质效,在开展第三次法官论坛时,就制定了院领导办案制度的计划。自推行院领导办案制度以来,所有院领导都能主动按照要求带头办案,每名院领导参加合议庭并担任主审人的案件数在3件以上,尤其是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旨在要通过带头办案,“去行政化”,及时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经验。
院领导带头办案,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同时为全体法官提供了一次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司法改革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如今,院领导纷纷穿起法袍、带上卷宗、走进法庭,办案成为法院领导最为重要的日常工作,院领导办案在林口法院已经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