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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弘扬刘春荣精神 做人民喜爱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7-04-17 14:10:06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于3月末拉下帷幕。黑龙江省巴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兴隆法庭庭长刘春荣在新浪和中国法院网两个投票平台的总票数位居第一,成为实至名归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自“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开展以来,林口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不仅组织干警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对刘春荣的先进事迹进行推介,还动员干警行动起来,通过走进社区、学校、医院、政府机关部门等地,宣传刘春荣同志的先进事迹,讲述那些关于刘春荣的故事。

    刘春荣法官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多年,她以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公正司法、刚直不阿的优良作风,牢记宗旨、勤勉敬业的公仆情怀,在人民法官的工作岗位上忠诚履职,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爱戴。虽然投票评选结束了,但我们学习先进典型、学习刘春荣精神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近日,召开全院工作会议,号召干警深入学习刘春荣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看齐意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林口法院还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号召干警以刘春荣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主动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努力成为人民喜爱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王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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