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牡丹江中院开展的“百日攻坚 雪城扫赖”专项活动号召,10日上午,林口县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再次出击,来到奎山乡禾加屯执行刘某与姜某合同纠纷一案,多年积案终得终结。
原告刘某与被告姜某合同纠纷一案,林口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姜某本息偿还申请人刘某合计45080元,执行人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姜某,但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人员查到姜某常年驾驶出租车营运,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遂10日上午,林口县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出动干警5人,警车2辆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恶意逃避执行,并在言语上和肢体上有一些过激行为,随后执行队伍增援10人,警车2辆,将被执行人姜某传唤至法院,在法律权威的震慑之下,被执行人姜某及亲属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并对之前的过激行为表达了歉意,与申请人刘某达成和解,先行偿还现金1万元,余款已制定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
林口县人民法院自开展百日攻坚战起,始终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上下统一,凝心聚力,坚定信心,坚决打赢这场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