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清早的,你们怎么又来了,这都多少天了,我不都说凑钱呢嘛。”“你们之间的还款计划都已经到期好多天了,你也不按约履行,我们当然得找你啊。”
春节将至,能让申请人收到钱款,看到他们喜悦的笑容,就是我们法院人最大的幸福,只要当事人满意,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2020年1月21日,林口县法院执行警务局执行干警成功执行到位30万元欠款,并将这笔钱交付到申请人聂某手中,这笔钱是执行干警经过10多天努力,连续每天早晨都到被执行人刘某处“纠缠”的结果。
2018年1月,刘某因与曹某一起做生意需要用钱,二人向聂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2019年1月,刘某、曹某与聂某协商债务分担问题时,刘某给付聂某20万元,再协商时双方发生分歧,而后聂某将二人诉至法院。2019年4月9日经林口县法院审理判决:刘某、曹某十日内给付聂某欠款本息合计87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曹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2019年6月11日聂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二被执行人,曹某因生意失败而外出打工,多次寻找未果;另一被执行人刘某也是生意失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并未放弃此案的任何线索,经过多次与当事人的协商,被执行人刘某与曹某取得了联系,二人就欠款进行划分,刘某偿还37万元,曹某偿还50万元,并做了还款计划,且双方提供了担保人担保。
在约定期限内,刘某并未履行还款计划,且不与执行干警联系沟通,还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于是执行干警每天都到刘某家释法明理,并将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后果告知于他。终于,在法律的震慑和干警的“纠缠”下,刘某采取各种办法将30万元欠款交付到干警手上。当申请人聂某拿到这笔钱时,也是一个劲的感谢执行干警的付出和努力,称我们的干警是“人民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