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民商事审判质效提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开创林口县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该院深入贯彻落实市中院王疏峰副院长来院调研的指导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在一定时期内实现民商事审判质效的明显提升。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效的工作意见(试行)》和《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各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业务指导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行动自觉性,督促各员额法官、审判团队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原则,尽快清理疫情期间未结案件,杜绝拖延办案。
二是梳理民商事案件。要求各员额法官梳理手中案件,制作收结案情况统计表,形成《林口县法院民庭收结案综合登记表》,登记表综合了案号、案由、承办人、结案日期等内容,一目了然,便于及时了解民商事案件推进情况。
三是配齐审判力量。根据中院四项重点工作要求和本院实际情况,将工作重心放在民商事审判质效提升上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人员调整,将3名年富力强、精通民事审判的员额法官调整到关键岗位。在古城办案点成立了家事法庭,组建了审判团队,为全院民商事审判工作配齐配强审判力量,为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提供了人员保障。
四是完善机制建设。建立例会制度,每周一由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牟立功主持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例会,听取上周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本周工作重点;建立日报告制度,要求民商事干警每日上报案件进展情况及当日工作动态,并在内网民商事讨论群推送,及时了解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五是规范“四类案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林口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所有“四类案件”必须经庭务会、庭长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后方可提交审委会讨论。
六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硬件设施投入,增设第五、第六审判庭庭审直播设备,为庭审直播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坚持“应播尽播,不直播为例外”原则,切实增加全院庭审直播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