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唐法官,这山道儿这么难走,您还专程上门调解,真得是让您费心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握着唐治宇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
近日,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于尧法官、林口县人民法院刁翎法庭唐治宇法官合力联动,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经营药材生意,自1996年开始,被告孙某在李某处收购药材(元珠)。1999年,原告与被告进行结算时,在中间人徐某见证下,被告给原告出具50 000元欠据,未约定还款日期,事后因被告生活困难,同时又找不到其下落就未能要回欠款。2016年开始,原告找到被告后,多次找其催要欠款,但被告拒绝给付,2019年7月,原告无奈向林口县人民法院刁翎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欠款50 000元。经审理后,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于尧法官与一审法官唐治宇沟通后,均认为双方矛盾已经很深,如果二审依然以判决结案,可能会出现案结事未了的局面,为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两位法官决定再次开展调解工作。
8月17日18时,林口县人民法院的警车在青山绿水间穿行,刁翎法庭法官唐治宇带领干警们前往莲花镇东柳村当事人家进行调解,在乡村农忙时节,只有到傍晚农民收工了才能找到当事人,在行至东柳村附近时,由于山路崎岖,同时有落石风险,无法前行,唐治宇带领一行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步行与当事人会合。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唐治宇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化解矛盾,原告李某考虑到孙某生活困难,当场同意免除其部分债务,经过法官不懈努力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审结,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肩上扛着责任,心中装有人民,手中握有办法,脚下沾满泥土”,林口县法院派出法庭的干警们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一心扑在解决老百姓的困难和矛盾上,他们是奔走在“十里八村”中百姓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