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林口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当庭宣判

  发布时间:2020-10-30 17:02:32


    10月30日上午,林口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由林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凯独任审判,林口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徐某某曾多次因赌博、吸食毒品等原因被林口县公安局行政拘留,2019年9月因吸食毒品被鸡西市公安局梨树分局梨树街派出所行政拘留并社区戒毒三年。2020年1月初,邵某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徐某某,想从其手中购买冰毒。同年1月10日,徐某某驾驶车辆与邵某某见面,徐某某将约0.3克白色透明分装袋包装的冰毒贩卖给邵某某。后邵某某多次通过微信转帐、现金等方式从徐某某手中购买冰毒后用于个人吸食。2020年6月15日被告人徐某某到林口县社区戒毒中心接受尿检,检测结果呈阳性,公安机关对其讯问时,其主动供述自己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

    林口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贩卖毒品行为属实,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被告人徐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罪行的情况下,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吸食毒品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贩卖毒品扰乱社会的正常秩序,更是犯法的行为。禁毒,是一项需要长期深入开展的工作,司法审判机关对毒品犯罪分子的严厉打击只是对毒品犯罪的一种特殊预防形式,同时还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发力,采取多种形式从毒品的根源以及与毒品相关的危害着手,对毒品犯罪开展一般预防工作,充分利用“禁毒宣传月”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效果,让每个人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自觉远离毒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摒除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还我们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谷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