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林口县林口镇居民王某某等4人代表82名被害人将一面书有“为民办案一身正气,秉公执法气贯长虹”的锦旗送到了林口县法院,他们一边将锦旗送到刑事审判庭法官仇长春及工作人员的手中,一边说道:“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秉公执法,保护了咱们老百姓的权益……”。


2016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按“老妈乐”统一经营模式,通过讲课,组织旅游、理疗、赠送礼品等形式,向不特定客户公开宣传投资“老妈乐”可以获得消费返利、高额回报,并以此为诱饵向被害人王某某、于某某等82户中老年人吸收资金1371余万元,实际上造成被害人损失640余万元。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从重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另外,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缴82名被害人的实际损失640余万元,责令退赔给被害人,保证了该案对数十名被害人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公正。
近年来,社会公众的理财意识越来越强,但同时也有很多的不法分子利用大家的理财需求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林口县法院针对此类案件,坚持依法从重严厉打击,不仅维护了82名中老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保障了他们安度晚年。鲜红的锦旗是被害人对法官公正办案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林口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