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引导法院干警多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月24日上午,林口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清武、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芳走进企业、社区、村屯,倾听群众声音,开展普法活动。



在东街社区,副院长李清武对社区人员普及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并且对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供热公司,副院长刘芳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的意义、亮点以及涉及到供热公司的相关法律进行了讲解。



在林口镇友谊村村委会,副院长李清武、副院长刘芳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了座谈,向村干部问策、学习、求教,倾听了他们的呼声期盼,并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解释说明,切实增强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秀传统,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进一步增强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做了表率,也受到社区干部、企业代表、村干部的广泛赞誉。在今后工作中,林口县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用心用情排忧解难,为城乡居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与优质司法服务,真正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