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口县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原告撤回再审申请,被告撤回执行申请。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9日,董某某驾驶自有三轮车,沿林口县刁翎镇某大街行驶,因掉头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将路边行人衣某某刮伤,经林口县中医院和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胫骨骨挫伤、膝半月板撕裂,住院28天。此事故经交通部门处理后,认定董某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金额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认为,董某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赔偿衣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8万余元。董某某虽赔偿了部分钱款,但认为一审判决赔偿金额不合理,故提起再审申请。同时,衣某某提出执行申请。


调解过程及结果
法官通过查阅卷宗、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矛盾相当大,根本不配合调解。衣某某是退伍老兵,患心脏病多年,其配偶行动不便,二人没有生活来源。法官先与再审申请人董某某沟通,并将衣某某的情况告知,起初董某某态度坚决,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同意见面。经过法官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同意各退一步,衣某某将部分钱款返还。衣某某和老伴儿表示非常感谢法官的帮助,一直攥着法官的手,激动的说:“孩子,太谢谢你了,我这块心病总算是去了。”至此,董某某撤回再审申请,衣某某执行案件也结案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