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冯某与原告苏某本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相处十多年感情一直很好,却因为楼上跑水,导致双方走进法院。
2020年12月12日,被告冯某家中水龙头爆开导致跑水,恰巧冯某外出不在家,致原告苏某家被水淹泡,原告发现时水已过脚面,顶棚及墙面不断滴水,持续六天之久。导致室内地板浸泡变形鼓起、墙面瓷砖脱落等,各项损失达17200元。双方协商未果,请求林口法院调解室予以调解。

调解员与原告进行了视频连线,原告苏某通过视频向调解员展示被淹泡后的家中状况,确如原告所说,非常严重,已不适合居住。并且据原告苏某阐述,被告冯某起初同意原告自行修复房屋,冯某支付维修费,后因价格高不愿承担,反悔说由被告帮助找维修工,如此反复多次,最后被告冯某表示只出1000元补偿金,但又不了了之;原告又着急修补、入住。协商几次后未果,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展开骂战,差点大打出手。

调解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林口法院调解室。调解开始时,双方情绪依然很激动,两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充分收集双方争吵中暴露出的争议点进行整理,在双方情绪发泄终了时,让双方冷静一下,仔细想想这十多年来的邻里相处,最终,双方都低下头,有些难为情。调解员根据双方争议点给予了解决方案,双方各让一步。冯某自愿一次性赔偿苏文清经济损失3000元,苏某放弃其他权利。
事后,冯某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说:“感谢你们解决了我们的纠纷,我现在回想起这十多年的老邻居也是很感谢的,我不在家时都是他们帮我照看着,因为跑水的事弄得我们关系破裂,真是太不应该了,今天法院给咱们调解了,相信我们还能跟以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