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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老百姓维权难,法院调解来帮忙

  发布时间:2021-05-21 10:23:12


  “调解员,你给评评理,这欠钱不还还有理了?我们老百姓要维权咋就这么难呢!”,当事人景某激动地对调解员说。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

  为什么会有这一幕呢?

  2018年5月9日原告景某与被告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承租原告房屋,租期三年,年租金18000元,被告应在每年的4月8日前交付租金。但被告在约定交付租金期届满时拒绝支付租金,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原告无奈,向法院求助。


  调解员耐心倾听原告的诉求,经原告阐述,被告起初同意交租金,但就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一直推到现在,始终没有交房屋租金。从原告方了解了案情后,调解员立即拨通了被告的电话,被告说:“我们同意给租金,但是公司入账麻烦,可能还要再等等。”原告当即表示不同意。随后,调解员又联系该公司负责人,经过多次沟通调解、释法明理,最终,该公司同意偿还所欠租金15000元,原告也同意放弃3000元的诉讼请求。双方于2021年5月14日签了调解协议书。

  事后,原告激动地对调解员说:“要不是你们帮我要回来这个钱,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了,谢谢你们,让我们维权变得简单了。”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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