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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审判庭“搬到”农家院

  发布时间:2021-07-08 14:15:08


  审判庭搬到农家?

  法院还有这样的服务?

  让我们一起在文中找找答案!

  事情是这样的:因案件当事人身体原因行动不便,家又离法院很远,没有办法到法院参加庭审。林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巡回审判车点对点开进龙爪镇山东会村,在当事人家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2009217日及同年34日,被告以种地缺少资金为由,先后两次到原告处借得现金3.5万元,因原告与被告为兄弟关系,也就没有要利息,当时由被告写的借据。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此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为了维护自身权益,202138日,原告向林口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法偿还所欠借款3.5万元。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了解基本情况后,知道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需去当事人家里进行了实地走访,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最后决定将庭审地点定在当事人家里。当事人的家属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道,没想到法官会为了我们的案子上门来开庭,老伴儿腿脚不灵便,家离法院又远,正愁不知道如何去参加庭审呢,真的谢谢你们,有你们这样的好法官,我们什么也不担心了。

  林口县法院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服务为民的行为准则,再一次诠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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