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碰到或多或少的困难,无论他们是申请人还是被执行人,法院干警都会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双方,只因他们心中有一杆公平秤,不偏不移。
2015年12月,赵某向慕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利息。因慕某急需用钱,要求赵某偿还,但赵某以资金紧张为由拒绝还款,经林口县法院审理,赵某偿还慕借款本息共计348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2019年3月28日慕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目前确无可供偿还的财产,于是执行干警分别与二人协商,并将二人约至法院商谈,通过干警的努力,双方达成和解,约定分期偿还债务。
一段时间后,执行干警得知赵某并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的事项履行分期偿还的义务,执行干警联系到赵某,得知赵某因身患重病,治病的钱已经快无法承担了,目前真的无力偿还欠款。赵某请求执行干警与慕某协商暂缓给付。执行干警考虑到现在被执行人赵某的难处,通过情理方面与申请人沟通,最终申请人同意延期给付。



前段时间,被执行人赵某虽然积极治疗,但还是因病情恶化而死亡。得到消息的申请人因担心债务无法得到给付而找到执行干警,执行干警随即联系被执行人赵某的亲属,其亲属表示近期就会筹钱。经过数日的等待,被执行人家属将钱款转至法院,申请人慕某终于拿回了自己等待数年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