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请让他们老有所依
作者:李学森 发布时间:2022-09-06 10:20:32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可是耄耋之年的单某一家却因赡养问题对簿公堂。
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赡养纠纷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单某与妻子郑某(女)一共生育三个子女,现在双方年事已高且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原告郑某(女)生活不能自理,常年卧床需要定期针灸护理,三子女拒绝支付赡养费,导致二老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无奈之下遂将三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子女们依法承担赡养义务,包括支付赡养费和医疗费、轮流照顾及定时探望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最好不要让父母与子女直接对簿公堂,于是进行了长时间的庭前调解,但是看似争议不大的案件却蕴含着激烈的矛盾隐患。多次调解无效后,三名子女对赡养问题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办案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最终,林口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三个子女自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向原告单某、郑某支付赡养费8 000元,用以维持老人正常生活开支,对老人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由三人进行平摊。
责任编辑:于美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