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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古稀老人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助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2-09-15 13:43:08


  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古城家事审判合议庭法官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均为70多岁的再婚老人,二人于2000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并在第二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故王某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得知原告腿部残疾,行走不便,在牡丹江市老年公寓临时居住。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如让其亲自到法庭,可能会给原告带来诸多困难,为此,承办法官前往养老院了解当事人的实际诉求,用实际行动减少当事人诉累。




  考虑到本案为家事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当事人庭前调解,在了解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后,充分听取双方的真实情况和内心想法,两位老人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离婚。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顺利调解。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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