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作者:张园园 发布时间:2022-09-20 10:52:37
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被告栾某在原告处赊购种子36袋,共计3240元,原告多次催要欠款无果,故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被告辩称是为原告代销种子,原告一直未与其结算款项,并联系不上原告,被告就一直认为是代销种子的报酬抵顶种子欠款。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实情与相关证据后认定原被告买卖合同关系成立,被告应当履行给付种子款义务,依法判决被告栾某给付原告种子款3420元以及利息395.64元,使案件得以成功调解。
林口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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