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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住房拒交物业费 法院:得交!

  发布时间:2022-09-28 14:22:30


  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解开了业主和物业公司多年来的矛盾。


  张某某拖欠物业费长达两年,林口县某某物业公司无奈之下来到林口县人民法院对张某某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在对该起案件进行阅卷和调查询问工作后了解到,业主对于小区绿化、乱停车等问题的诉求一直未得到实质性解决,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自己也未享受到业主应有的待遇,因此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多次催缴的行为更加深了双方的矛盾。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别站在物业和业主的立场进行调解,让物业公司感受到业主的困境,让业主了解到物业公司的工作程序,换位思考。

  最后物业公司主动给予业主宽限期,放弃滞纳金,承担诉讼费用,并表示一定尽快核实业主反映的问题,如果属实,限期解决,提高业主满意度和幸福感。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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