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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生活总算见到亮了

  发布时间:2023-02-08 09:16:37


  近日,林口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快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帮助申请执行人拿回近6万元执行款,缓解了其生活困境,获得当事人点赞好评。

  唐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因越过道路中心线行驶,与相对方向驶来的刘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唐某某当场死亡。该事故由林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死者唐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刘某某承担次要责任,而刘某某驾驶的货车实际所有人是隋某某。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唐某某的父亲唐某将隋某某、刘某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林口县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刘某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所以隋某某需承担在交强险限额外10%的赔偿责任。故判决隋某某三十日内给付唐某59957元的赔偿金。但在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隋某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唐某某等待几个月未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申请执行人唐某取得联系,经了解,唐某因儿子离世,对其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且本人也上了年岁,生产生活能力下降,家庭生活负担较重,生活已是捉襟见肘。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渡过难关,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隋某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将其约至法院,要求其给付赔偿金,如不履行义务,将对其进行强制措施。执行干警告知被执行人隋某某一旦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或者进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措施,将对其生活各方面造成极大的影响。终于,被执行人隋某某被法律的惩戒手段所震慑,几天后就将执行款全部给付。



  当执行干警将拿回钱款交到申请执行人唐某手上时,唐某激动万分,对执行干警说:“谢谢你们!生活总算见到亮了。”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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