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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村屯】法润乡村在行动 司法服务我先行

  发布时间:2023-04-03 16:15:25


  近日,林口县法院民商事分管领导彭福东受邀到县政法委在执法警示教育及培训会上作专题培训。县政法委员会及法院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政法委员、各村支部书记在分会场参会。



  在培训中,彭福东从法律依据及司法实践两个层面就村委会如何出具相关证据进行培训解答,并根据村委会出具证明存在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1.建立健全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加强村委会的内部管理,成员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村干部带动村民加强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规范村委会出具证明的程序,严格管理公章的使用范围,建议使用公章登记制度。2.加大相关部门对村委会的监管力度。加强人民法院对村委会证明的审查力度,科学使用司法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对基层组织进行指导的职能作用,针对村委会证明在案件中作证据使用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专题普法,提高村委会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3.统一规范村委会证明的形式要件。村委会在出具证明的时候必须要实事求是,内容要明确具体,意思表示要清晰明了,不能模棱两可。用语要规范,杜绝口语和方言,最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出具证明的人员须签字。




  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该紧密联系辖区群众,了解基层群众情况,协助法院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此次培训向村委会普及了出具证明的相关法律依据,规范了村委会证明的形式要件,提高了村干部的法律意识,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于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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