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高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双赢”。
2018年12月8日,被告周某某在原告高某某商店赊购农机配件,共计欠款3900元,当时约定于2019年年底还款,如逾期不付,自2018年12月8日起按1分利息计算,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据后至今没有偿还,经原告多次索要未果,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
受理案件后,法官认真阅卷,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于是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告知先行调解具有省时、省心、省力的优势,若先行调解不成功,案件立即转入审理程序,诉讼权利不受任何影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转入先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与争议焦点。原来,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并非恶意拖欠,原告则因自身资金压力,也急需要回货款。

调解员孟凡飞与原告在调解室通过“天猫精灵”与被告进行调解,被告通过“龙法和”小程序进行网上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通过“天猫精灵”邀请诉讼服务主任孙德华一起进行沟通、调解,法官和调解员向被告阐明拖欠货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向原告转达被告的实际困难,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各让一步,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为确保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持续督促跟进,被告按时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真正实现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