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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不可取 勿将纠纷变犯罪

  发布时间:2026-03-12 08:50:56


   案件经过:被告人张某前往其父家中打水喂牛,其间因其父亲质疑其拿走家中干菜引发争执。张某否认后,王某(其父女友)要求赔偿遭拒,双方发生口角。张某为泄愤损坏院内菜园及农作物,后又因赔偿问题与王某在屋内再次争执并摔坏烧水壶。王某欲报警时,张某上前抢夺其手机,并在房屋门口将王某推倒致其头部受伤住院。经鉴定,王某头部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经法院审理,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生活中的口角、摩擦在所难免,唯有理性克制、依法处理才能真正解决问题,法律绝不纵容任何形式的暴力伤害。切勿因一时冲动,让自己陷入刑事追责的泥潭。

责任编辑:陶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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