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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起纠葛,法裁守亲情

  发布时间:2026-04-08 08:37:00


   一笔遗产,三分亲情,同胞兄弟对簿公堂,究竟该如何定分止争?近日,林口县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案,以公正裁判守护手足亲情。
   二原告与被告张某系亲兄弟,父母相继去世后,因母亲生前应得的抚恤金、丧葬费分割产生争执。二原告主张该款项属母亲遗产,三兄弟应均分;被告称曾约定由其独自赡养母亲,这笔钱应归其所有,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款项属于母亲的合法遗产,其生前未订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三兄弟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均等继承权。被告主张的家庭协议不符合遗嘱法定要件,未体现母亲真实意愿,也未实际履行,故不予采纳,最终判决三兄弟平均分割该笔遗产。
   判决依据: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思,不符合要件的家庭协议不产生遗嘱效力。
   此案提醒广大群众,处理遗产继承应依法依规,让优良家风代代相传,切勿因财产纷争割裂血脉亲情。

责任编辑:陶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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