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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个突破”、实施“四项举措”,努力实现林口法院新跨越

  发布时间:2012-03-13 10:14:18


近日刚刚结束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市中级法院张敏院长立足全市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十个突破”工作目标,围绕这一工作目标,并顺应我院辖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司法需求,我院今年着重谋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推进:

一、紧扣“一个主题”。即: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统一干警思想认识,脑中时刻想着大局,心中时刻装着大局,立足审判本职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2012年,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认真谋划好为大局服务、主动与县委中心工作对接,全面致力于破解当前紧迫的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迎宾路拓宽、莲花旅游名镇建设等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动拆迁工作,严格法律程序、用加倍的细致和耐心,做好法律释明、进行法律引导,同时敢于发挥司法强制的威慑作用,选择典型案件实施强拆,全力推动和确保我县动拆迁工作实现公正、和谐、人性、无震荡。

二、发挥“两个作用”。一是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今年,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心,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作为重要目标推进,全面启动“大调解”工作程序,大力强化调解意识、鼓励调解结案、奖励调解能手、创新调解方法,减少判决、减少矛盾,消除对抗对立,进而减少涉诉上访,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消灭在源头;二是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做到“三个促进”,即:促进经济发展,精心审理好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依法制裁经济活动中的违法、失信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诚信林口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促使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社会管理权,推动法治林口建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依法化解民事纠纷,加强案件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导公众正确理智表达诉求,推动和谐林口建设。

三、抓牢“三项管理”。一是抓牢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牵动,细化工作标准,健全落实案件流程管理机制、质量评查监督机制、业绩考评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审判秩序,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各项审判顺利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庭的案件把关和评查职能,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对少数案件裁判不公、程序不当、执行不力等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启动救济措施或再审程序。二是抓牢队伍及行政管理。以文化建设为牵动,开展丰富活动,营造文化氛围,让先进浓厚的法院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和激励干警,让独特的林口法院精神溶入干警的灵魂和血脉,塑造法院良好形象,砥励法官高贵品格。以举办庭审水平观摩、开展法律文书展评、岗位技能大赛、法官大讲堂、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评选等一系列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干警钻业务、练技能,创先争优,在全院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工作氛围。三是抓牢基础建设。将基础建设重心向基层法庭倾斜,加大对法庭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力度,按照“布局合理,方便诉讼,立足长远”的要求,2012年底前,全面恢复和建设朱家、刁翎两个法庭。完成法院办公大楼遗留未完设施环境整修,搞好环境美化、净化、绿化,实现审判区与办公区彻底分离,营造良好审判办公环境和秩序;实施“人才兴院”战略,着手培育人才、吸纳人才、留住人才、继2011年已招录7名年轻法官人才基础上,2012年再申请招录10名法官和工作人员,实现人才可持续性发展,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提高整体素质和活力。

四、提高“四种能力”。一是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改进便民利民机制,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判后答疑,让当事人形成正确的法律判断。深入探索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妥善处置群体性纠纷。改进审判作风,降低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组织开展“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等活动,不断增强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二是提高创新管理的能力。以服务和保障“突破林口”战略为出发点,着力推进为大局服务工作创新;以追求审判优质高效为立足点,着力推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工作创新;以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为目标,着力推进提升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工作创新。三是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不懈开展廉政教育与学习,严格落实 “五个严禁”和“六个不准”规定,紧紧抓住“查找风险、防控风险、惩戒风险”三个环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司法廉洁。四是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能力。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重大情况、重点案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典型案件庭审,聘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审判,有效拓宽和疏通接受各类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法律监督、政协对法院工作的民主监督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监督,全力为所在辖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早日跨入全省第一方阵,提供优质、高效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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