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心系百姓 深入田间化纠纷
作者:杜有梅 发布时间:2012-07-23 08:25:36
近日,林口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婚姻纠纷案件,双方在庭审中均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部分的土地分割问题争议很大,迟迟不能达成一致。原告李林与被告王大山2003年结婚,婚前,被告已开始开垦小荒地,婚后,夫妻两人继续开垦,截止2012年已开垦了40亩,从2003年开始村里清理土地,将这部分小荒地以林业用地使用权的形式发包给个人(一年一承包一交费)。原告诉讼请求中要求分割20亩小荒地的承包经营权,被告辩称,40亩小荒地中有一部分婚前已开垦,属于个人财产,不同意给原告。但是,具体本案,被告婚前开垦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亩数,这就为法官审理该案带来了困难。
为了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满意,我院法官几次去村里找当地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因为正是农忙时,大家都在天地里干活,我们法官只能徒步到田间地头,在烈日下询问、作笔录,核实被告婚前开垦土地的亩数。同时,耐心说服、劝解双方当事人,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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