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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难而上、崛起奋进 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发布时间:2012-08-14 15:27:30


    今年以来,林口县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紧紧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县政协支持,认真落实上级法院标准化和“十个突破”各项要求,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脚踏实地,坚持追赶跨越,全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发挥职能、服务大局、提升自身占位

    全心助力省级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今年三月末,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莲花新镇工程复工在即,但仍有六户被征收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搬迁,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在案件进入司法拆迁程序之前,该院主动向县委申请先期介入,共组织全院业务骨干30人,成立6个调解工作组,深入莲花新镇建设工程现场和被征收人家中,逐一对其耐心释法、解惑答疑,经过劝说调解,共促使3户被征收人主动搬迁。对于其他滞迁户,在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完毕必要法律程序后,对其实施了依法强拆,由于各项工作预案及准备充分到位,拆迁过程平稳有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受到县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发挥项目建设助手参谋作用。选调业务骨干,进驻县征地工作组,协助开展工作。同时,他们还与县公安局领导共同到莲花土地征用工作组,对征用工作遇到的法律问题征求意见,提供法律服务。案件进入行政非诉执行程序后,该院一方面全力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另一方面,依法履行法律手续,借向被征用人送达裁定书、张贴公告的机会,继续寻找机会与被征用人协商,做到情法交融、措施穷尽。在做好各项预案的前提下,“五.一”期间,组织警力,对土地行政机关的执行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期间又促成4户被征用农户签订了补偿协议,对于行政机关的申请,仅用七天,全部予以执行完毕。

    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棚户区改造拆迁征收工作

    随着各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开发企业的大项目建设相继复开工,困扰和影响这些工程和建设的房屋征收和拆迁矛盾尤为突出,县委、县人大对法院寄以厚望,希望法院有所作为,在这种情形下,林口法院党组积极响应县委号召,选派10名业务骨干,参加县动迁征收工作推进组,进驻莲花新镇、楠山家园、北山棚户区等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现场,宣讲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知识,促其自动搬迁,达成和解。

    四月初,该院召集部分开发企业在我院召开了房屋征收拆迁专题座谈会,县政府、县住建局及辖区内7家开发企业负责人参与了座谈,通过座谈,与开发企业之间交流了思想,增进了理解和沟通;今年上半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该院提出申请执行司法强迁案件57件,该院对其申请分别依法审查听证,经向上级法院请示后,在县政府主持下,先后对做出准予执行裁定的华大置业公司林都雅苑工程、北山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项目所涉滞迁房屋依法实施依法强拆,先后共组织实施了四次17起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树立了司法权威。

    服务大局,主动为党委分忧解难

    充分发挥和延伸工作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今年春天,林口县某粮油仓储有限公司拖欠409余户农民卖粮款,引发卖粮农户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后,县法院积极与林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及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努力,数次到县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与相关部门共同做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的思想工作,劝其积极承担债务,筹措资金,变卖资产,偿还债务;另一方面,在情况紧急、刻不容缓的形势下,为确保众多数农户权益不受损失,果断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依法裁定查封了该公司库存的价值数百万元粮食及部分房产,为最终促使该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做出了贡献。

    面向基层、打牢基础、致力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针对辖区的县域县情和工作实际,该院不断调整工作重心,将社会矛盾化解和司法为民工作重心不断向基层倾斜。自年初,结合便民利民做实事,加快基层法庭建设,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走访调研,针对司法便民新需求,制定了《林口法院便民利民措施十三条意见》;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上半年,该院刁翎法庭项目建设顺利开工、朱家法庭立项选址也取得新进展;两个基层人民法庭坚持巡回审判,院内民商事法官定期到农村(社区)警务室和法制茶楼值守坐班,全心致力于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法院的工作受到县委领导的一致肯定,辖区人民群众满意率也全面提高。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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