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空前繁荣,涉房案件急剧增加,最高院也制定了《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将这个司法解释作为审理房屋登记案件的法律依据。林口法院共受理这类案件近10件,针对在审判实践中发生的问题,我院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专门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处、拆迁办、公证处、县人大、县政协、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的代表50多人此次专题研讨会。行政审判人员讲解了《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以案说法,加深了与会代表对这个司法解释的理解。代表们积极发言,对可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政策风险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帮助法院对当前审判执行的分析与研判。会议决定定期召开法律咨询活动,通过法律释明等方式,加深公众及案件当事人对法律和诉讼知识的了解。由法院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开庭,加强法律教育和法律、司法程序、诉讼知识的宣传,扩大裁判在社会公众和当事人中的可接受度。促进服判息诉,教育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既增强了司法途径解决社会矛盾与纠纷的彻底性。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苗头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及时向各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按照“六五”普法的规划,林口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实施创新社会管理活动。一是创新实施群众权益保障工程。进一步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法院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着力解决公民平等权利,合理诉求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实现的问题;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创新便民惠民举措,着力加强对农民、农民工、残疾人、工伤职工等群体的法律援助、二是创新实施社会矛盾化解工程。积极为政府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法律服务,参与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市场改造、环境污染等产生的矛盾和信访问题的处理,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是创新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工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动,遵从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科学设置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四是创新实施法律服务经济工程。围绕加快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和法律服务,提别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实施建设,农村综合发革等提供法律服务,以及在城市基础建设过程中,搭建法律服务“惠民”平台,防范和化解城市建设过程中运行风险,切实做好为经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