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行政庭认真落实“四评”活动
作者:康春明 发布时间:2012-11-16 08:22:19
林口法院在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中,通过“四评”,有效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按照提能、提质的工作思路和“人人参与、人人练兵”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此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技能,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
该院行政庭在此次活动中,认真落实在组织观摩活动中,按照省院的庭审要求进行规范性审查,对不适应、不标准、不统一的庭审操作规范予以了调整、规范和统一。
另一方面,在庭审规范确定后,为有效落实、实施到位,首先,该院行政庭庭长潘晓明按照规范性庭审细则要求开展庭审,然后进行自评,对自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在庭务会中作出指导;其次,邀请审委会成员观摩庭审并进行评议、提出指导意见;在全院干警周五“法官大讲堂”进行播放,组织学习和点评,通过以点带面,以评促学,在全院各庭室作出典范。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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