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尺,是社会公众信任司法机关的程度,人们对司法的信任程度越高,司法公信力即越强,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每一个法律人都该思考的问题。当前,司法领域少数司法裁判有失偏颇的问题、个别干警办案涉嫌腐败问题,导致部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不公不廉产生“合理怀疑”,是影响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主要原因。
林口法院院党组针对当前这种个别执法者的不良行为导致影响整个司法公信力的情况,认为首要任务是提升司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法官作为社会公众最直观的司法代表,其职责就在于审判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看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因此,身为法官就要具有比一般公务员更高标准的职业操守。提高审判人员的职业操守应当做到:一、有针对性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要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二、深入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使司法过程与社会之间形成法律信息上的互动,保障司法活动以看得见的方式进行,通过公开促公正、促廉政,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三、有针对性的提高法官的业务技勇。法官的业务技能是办好案件的基础,要增强法官审判经验和技能,提高司法技巧和本领。要提高裁判文书说理能力,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增强说理释法和诉讼指导能力。
除了提高审判人员的自身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还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司法公信的树立不仅需要法官的良心确认,更需要公众的认同和依赖。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营造林口法院工作的宣传声势,向社会展示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形象,从而增强公众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