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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让雷锋精神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3-03-11 09:21:18


    3月5日,为纪念毛主席为雷锋同志题词50周年的日子,林口县人民法院把这个阳春的三月确立为“学习雷锋月”,并且开展了2013年第一次法制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送法上门,更是在“便民司法”上下大功夫,让老百姓到法院“好办事、办好事”,深受群众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林口法院的干警不只是在每年的学雷锋纪念日才为百姓服务,而是将雷锋精神渗透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直扎根在每个干警的心中。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林口县柳树镇晨光屯农民于少军家生活困难,全庭干警集资购买了猪崽,帮助其养殖,增加收入。审判员周剀在办完过程中,了解到林口县刁领镇中和村被告人姜术朋家中无劳动力,子女上学有困难,便帮助其联系学校,解决读书困难。古城法庭审判员李晓亮用自己的工资收入为当事人支付来往路费、法警李耀鹏热心搀扶老人,帮助解决法律难题。。。在2012年的一年里,全年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指导群众起草诉状、各类协议380份,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林口法院的每一位干警,都在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的同时,大力提升着职业道德素质,并以自己的行动,时刻传递司法精神正能量,实现了雷锋精神常态化。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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