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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便民法制宣传

  发布时间:2013-03-18 09:35:50



法官们现场发放便民宣传单


法官们现场发放便民宣传单


法官们现场给群众答疑解惑


法官现场登记立案

    值此全国“两会”召开期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黑龙江省林口县人民法院干警进行了一次司法便民法制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由林口县委县政府、林口县工商局、林口县“消费者协会”统一组织,全县三十多个单位参加。

    3月15日上午8时许,该院干警便早早的来到了兴林广场,他们着装整齐,精神状态饱满,在醒目的位置上布置好便民服务咨询台。东北的早春三月,天气还是严寒的,现场风很大,数次将宣传牌、彩旗刮倒,宣传条幅也被风卷起,但这并未影响干警们的热情,冒着严寒,面带微笑对陆续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讲解。他们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并向他们发放该院自制印刷的“便民宣传单”,将法院相关便民措施详尽予以了说明,包括诉讼须知、办案程序、预约立案、巡回立案、司法救济等内容。还发放了窗口庭室立案、执行、速裁、民事法庭法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人民法院网网址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单,以方便群众及时的咨询关心的法律问题,让他们了解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的具体实在的服务有哪些,使他们对法院“司法为民”的做法有更具体细致的了解。

    在这次活动中,干警们站立于寒风中近三个小时,共发放宣传单8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60余人次,为群众解答大到债务纠纷、婚姻财产、父母子女赡养,小到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方面的法律问题80余个,干警们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耐心细致的解答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还有本地的一位种粮大户过来咨询,在干警们的一番释法答疑后,临走前感慨的说“以前呀,每年到了春耕生产的时候,买种子化肥便心里担心,害怕买到假冒的种子化肥,影响一年的收成,关键是一旦买到假的农资后,不知道该怎么办?这下好了,在大街上走道就把心里的担心给解决了,知道了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通过这次便民法制宣传活动,使干警们更深一层次的理解了“公正、廉洁、为民”这一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同时也让广大的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社会和谐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活动结束后,群众纷纷表示,希望这样的活动以后能多举办一些,希望这样的人民好法官再多一些。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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