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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提升服务全力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水平

  发布时间:2013-03-20 15:29:38


    几年来,林口县法院在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深入开展“三实两创”及“司法公信年”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将审判与党政中心工作有机对接,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倾心尽力,使林口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进入了一个更加自觉的层面。

    一、合理延伸审执工作职能,与优化服务统筹兼顾,共促发展

    一是竭尽所能维护社会稳定。着眼牡丹江的社会进步、稳定、和谐抓审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保障交易安全,维护经济发展秩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

    二是突出民商事审判社会效益。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林口法院民二庭对于涉及企业及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案件,均选派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深入企业了解案情,采取灵活有效的办案方法,及时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二、开辟多元载体,与优化服务全方位、多层面对接

    建立院企联系制度。我们积极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推行了以“定人、定责、定点、定期联系”为主要内容的“四定”服务制度,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派人经常深入辖区内“烟、石、煤、电”等支柱企业,主动征询意见建议,了解他们法律上的需求,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司法建议等活动,靠前延伸,提供司法服务。

    三、紧扣时代脉搏,深入领会精神,主动靠前工作

    一是主动为地方政府出谋划策,做好经济发展的高参。严格把好每一个涉法律关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法律意见书,就解决问题,正确决策,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每一起案件,尽我们最大的努力去做调解工作。用尽各种方式,力求办案的最佳社会效果,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争取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公正、高效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对合同案件的审理坚持契约自由,诚实信用原则,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综上,正是由于我们林口县法院民二庭坚持用脚踏实地的行动,以促进发展为己任,为人民执好法、服好务,不断谋划“优化”工作新思路。得到县委、县政府及老百姓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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