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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公正无私的守望者

林口县人民法院刁翎法庭副庭长 张守业

  发布时间:2012-03-15 10:09:53



   童年时期的我,无数次梦想着能够走出大山,去看看书上所描写的外面精彩世界。终于有一天,我扛着行李,步行了大半天,挤上了去省城读书的火车。再后来,1988年,我毕业了,被分配回家乡林口县的法院工作。怀揣按捺不住的喜悦,我飞奔到家,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父母,母亲乐得合不拢嘴,父亲则蹲在地上,抽着他的烟斗,随后重重的朝地上磕了磕,起身撇下了一句:“要对得起良心啊!”,就出去继续他的农活了。从那一刻,我的内心陡然增添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这些年,父亲的话时常在我耳边萦绕、回响……

   作为一名法官,肩上扛着天平,心中也要有一座天平,而且要让这天平永不失衡。这些年来,我所审理的案件,有双方当事人闹矛盾十余年而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的,也有大家众说不一的新型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谨慎、细致、严密,不敢有半点差错与马虎。如我处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土地,仅仅是不足十米长的半根垄,但此前双方当事人却为这半根垄大打出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了处理好这起案件,我三次去村里了解情况,两次去现场进行测量,并专程邀请土地部门同志到场,为他们进行法规讲解,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对争议土地有了正确认识,在案件宣判后,双方均表示服判。在我处理第一起因噪声污染而引发的赔偿案件时,既缺乏专业知识,又没有经验可借鉴,心里底气不足。但我不服那个劲,为了处理好这个案子,我多次到县环保部门进行咨询,又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并将庭审现场设在侵权单位施工工地。庭审中,我巧妙地运用法律规定与所获取的专业知识,对双方予以释明和引导,寄寓情理与庭审全过程,将该案顺利调解结案,赢得了在场群众一片掌声。那一刻,对着大山的方向,我倍感自豪,内心同时充满了坚定与自信。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官的职业准则,我时刻以这一标准要求自己,不仅要公正审判案件,更要设身处地地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减少矛盾。在处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事实非常清楚,本可一判了之,但我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邻居,原来关系很好,仅仅因为相邻排水发生了纠纷,于是我便邀请了各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协助对双方做劝导说服工作,原告的儿子在参加案件调解过程后,理解了我的良苦用心,很是感动,主动到被告家中代表他的父亲向被告表示歉意,最终,案件得以调解的方式审结,当事人也握手言和。又如我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因互有积怨,情绪极不平静,在不停的争执中互相指责,而且双方都要求抚养子女。男方还通过我的同学找到我,要求抚养孩子,而我则抓住双方都爱孩子的这一心理,做双方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双方放弃积怨,用冷静的态度对待双方离婚的事情,并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建议由女方抚养孩子,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双方离婚,孩子归由女方抚养。我的同学可能是感觉自己丢了面子,从此对我产生了想法,我没有为此去向他作解释,因为我的所作所为是在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这一坚固防线。

   在基层法庭工作,面对的当事人多数是农民,为了让他们在农忙时节不误农时,农忙时节,我常常要早上四点多钟或晚上八、九点钟去送法律文书。在审理赵某诉付某荒滩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地邻,以前有过矛盾,赵家在荒滩内养鱼,付家在荒滩内养牛,两家都认为对方影响自己的经营权利,都认为对方侵占了自己的土地。庭审时调解,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为了化解他们的积怨,又不影响他们农活,我四次乘车去三道镇四道河子村,每次都赶在天刚蒙蒙亮,他们刚下地的时候。经过认真细致的现场勘察,确定双方当事人在当初承包时,都是大概模糊的约定了界限,没有进行实地测量,且双方的承包面积相互重合。由于该案涉及到村委会、水利站、镇政府等多个部门,我又与这些部门协调,取得他们的支持,共同出面帮助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起诉。

   当前,民商事案件数量多、类型复杂,要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必须要提高审判效率。为此,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做法,即庭室领导交办案件后,我便对其进行自我繁简分流,将简易案件突出强化“调解”,追求“效率”,力争快审快结。对于案件分流后较为复杂的案件,我则对其进行分门归类,将同一类型的案件集中到一起,进行对比和归纳,从而寻找解决和突破的好办法,大大提高了案件审判的工作效率。几年来,我所审结的民事案件,每年均占庭室结案的30%以上,年结案率均达100%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案件782件,其中调撤结案670件,调撤率达85.68%,无一更审改判,无一因处理不当引发当事人上访。

   多年地努力,我在工作上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赏和认可,并成为所在庭室业务骨干,虽然有时也感觉到很苦、很累,但我从未后悔过。妻子十几年前下岗,一直从事着个体行业,总希望我能在休息时帮她搭把手,儿子都高三毕业,而我无数次接他放学的承诺却一直没有兑现。每次面对他们时,我深感欠他们很多。然而,我始终对工作知责、对生活知足、对自己知节,每当耳边回想起父亲的叮嘱,每次看到当事人的诉求得到解决、满意而归的神情,我便由衷得感觉:所有的付出都值了!

   20年来,我做着自己应该做的工作,组织上却给予了我很多荣誉,先后授予我“模范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政法系统“十佳干警”、“全市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员”、“金桂兰式法官标兵”等荣誉称号。我知道,脚下的路还很长,自己要做的还很多,我有决心也有信心,用一生的誓言去践行“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甘于清贫、乐于奉献,永远做一名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公正无私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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