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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法院研究室规范发展的几点建议和设想

  发布时间:2013-05-06 15:17:20


 

最高人民法院对研究室的定位是人民法院内设的专门从事与审判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的机构,“研究室是法院的审判业务部门”,但实践中研究室经常被作为后勤部门,与党建、文秘、办公室混淆,个别法院的研究室还承担着信息、宣传部门的职能。按照最高院对法院研究室工作职能的要求,基层法院研究室应承担着对绝大多数类型案件的提炼、归纳、总结、调研职能,是对审判一线审判实践的理论升华。一线审判员、执行员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大量的新型案例、新课题,基层法院研究室是研究解决、推广应用的重要部门。

在法院工作几年后,笔者以“看、听、说”的方式,结合各部门职能交叉和工作实际,对研究室现阶段的工作现状、职能定位、人员配置和对今后法院研究室工作的规范发展提出几点建议,并以自己从事过的审判、执行工作角度构建几项设想。

一、明确本院研究室的性质、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研究室性质:综合审判业务部门;

(二)工作范围:

1、提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建议和计划;组织落实本院领导或者上级法院指定、委托的调查研究课题任务;协调本院审判庭和其他部门开展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活动;组织交流和推广调查研究成果;

2、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向上级人民法院请示本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有关事宜;

4、对立法机关和上级法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研究、修改工作征求意见进行审判调研、汇总、上报;

5、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掌握审判工作综合情况;

6、列席审判委员会案件汇报会议,对各庭室审理的新型案件,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进行理论探讨,形成调研文章,根据审判委员会决定及时指导审判庭对类型案件形成指导案例下发各庭室,统一本院审判尺度。

(三)工作职责:

本院研究室的职责为重点开展调研和案例编报工作,法院工作报告的起草等项工作。

二、意见和建议

几点意见:

一是充实研究室人员力量,结合本院研究室工作相对较弱的实际,根据省高院《2013年全省法院调研工作要点》要求,应注重选拔审判理论水平高、审判综合能力强的法官到研究室工作,抽调有关业务庭既有实践经验基础、又有较好理论功底的审判人员进入研究室。在各庭室配备兼职调研人员,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加强调研经费保障,在预算计划里单列专项资金充实调研经费;在绩效考评中对调研岗位进行具有符合调研岗位的考核方法的奖励机制;对基础软硬件投入建设,对法律法规数据库,以法律图书、学术刊物、学术书籍等为载体的软硬件加大建设力度。

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研究室的教育培训,积极争取学术研究以及学习和培训机会,对法院系统各业务培训都应派出研究室审判专职人员参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四是强化调研褒奖激励机制。把调研能力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的一个重要条件,在审判职级评定等方面与一线审判人员一样,确保调研人员专职专用,专才专用。

几点建议:

一、开办本院内部刊物。笔者建议命名为《XX法苑》,由院长担任编委会主任,其他党组成员相关人员担任副主任,由研究室主办,各庭室协办;栏目由研究室报请党组确定,以赠阅形式报送各级政法委、人大、上级法院、兄弟法院等相关部门,展现本院在学术研究和审判实践中取得的成果。

优点:扩大本院在业界的影响力,形成良好专业形象,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打基础。成本低廉,作为双月刊,每年六期,印刷成本不会太高,属于典型的花小钱办大事。

二、以庭室办为单位,开展专项业务研讨会。针对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门的工作性质差异,进行适合各部门本职岗位特点的专项业务研讨会,有交叉的部门可以联合开展;各庭室办将要开展研讨会的主题报研究室后,研究室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命题方向、会议时间,组织召开研讨会。此举以期迅速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对审判中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可以以庭、室、办提案的形式提交研讨会进行分析讨论,形成意见汇报院长、审委会,逐步减少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压力。

优点:没有成本,但能够迅速提高审判员的办案能力和理论水平,互相交流办案技巧;有助于全院业务庭室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有助于审判人员找回对自身价值的定位。

三、构建“学习型”法院框架。进行理论论文、应用法学、审判实务、案例分析、裁判文书制作等单项业务水平评比竞赛,研究室在院党组、审委会的指导下,负责对上述评比业务指导和理论分析。

优点:能够发现储备调研人才,在缓解上级调研任务的同时,提高了文章被上级法院采用的几率。

四、提高调研人员的一线办案能力。根据上级法院文件要求和本院审判人员配置实际情况,为保证调研人员的调研素材和水平的高度,可由院党组确立研究室(及后勤部门法职人员)每年在各业务庭室办理(主审)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

优点:此举即保证了调研审判员的调研真实性,又能缓解一线审判压力,也保证调研人员不偏科、不掉队,保证调研成果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法学理论更新、社会知识更新。

研究室工作千头万绪,要求从业人员经得起清苦,静得下心来。这个时代也要求新一代年轻人摒弃老一代审判员的理论基础及专业化不足的缺点,吸收学习老一代审判员丰富的实践审判经验,互相取长补短。以上是笔者作为审判人员对法院研究室的几点个人看法,愿与所有业界同行共同探索。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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