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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法院三项措施促法律文书制作标准化

  发布时间:2013-05-06 15:25:52


    林口法院在取得省级“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例”的荣誉后,继续发扬光荣传统,严把法律文书评查关,使法律文书制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坚持落实每案必评查的原则。业务庭结案后在 日内将案件卷宗报至审判监督庭,做到所有裁判文书未经审监庭评查,不得扫描、归档,审判监督庭组织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评查,并对评查情况进行研判,确保办案人及时了解症结所在,评查完毕后再将本月评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整体提升法律文书质量。

    二是开展专项法律文书评查活动。审判监督庭定期将评查出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文书、制作标准的法律文书在院荣誉室中给予展览,并选取优秀法律文书在法院局域网专栏予以公示。

    三是严格落绩效评查制度。对法律文书出现质量问题,每被审监庭评查发现问题,由办案人或书记员对照《评阅意见单》逐条修正;案件质量被审监庭评查发现问题后仍不改正,被审监庭再次评查或被中院标准化评查发现问题,按《绩效考评方案》扣罚办案人或有责任书记员绩效奖金;审监庭没有评查出问题而被中院评查发现问题,则扣罚办案人或有责任书记员及审监庭评查人绩效奖金。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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