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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法院依托“接地气、连民心”活动四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3-05-13 08:20:50


    二〇一三年年初以来,林口县人民法院依托牡丹江市委开展的“接地气、连民心”活动,结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林口县委对活动提出的部署和要求,以“企民评百岗”,活动为载体,以提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目的,坚持“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方针,以四项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原则,推行“阳光司法”。林口法院坚持公开审判,推行“阳光司法”,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开审理的案件,只要旁听人员出示身份证件、遵守法庭纪律,经安检合格后,可以随时旁听各类案件,将案件审理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价下。

    二是推行“巡回法庭”,体察社情民意,将审判重心下移。各审判庭在践行“接地气、连民心”活动过程中,认真梳理案件性质和特点,对符合巡回审判的案件予以合理计划,各审判庭办案人员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受理案件、审理案件,三月份以来,朱家法庭、执行局先后到林口县人口重镇朱家镇、三道通镇开展大型巡回拉练式的“巡回审判”活动,同事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对影响较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深究内在原因,结合诉讼与非诉讼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落实到社区、村委会。

    三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变上访为下访。该院坚持每周一次的“院长接访日”制度,每周三由一名院长负责信访接待。对于可以当面答复的当即解决,不能当即答复解决的,形成信访通报,及时向院党组汇报、随时拿出答复方案;院党组各战线主管院长、审委会委员定期到各基层单位、基层乡镇了解审判动态,对于涉及审判的各类反馈,形成书面信息向各庭室及时传达,对于涉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瑕疵导致的司法实践问题,及时下发司法建议,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反馈,形成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今儿形成各部门工作的良性循环。

    四是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及其他执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二〇一二年年末以来,该院以“一二•四”宪法宣传日、“三•一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律宣传活动为契机,配合县司法局、县工商局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制作符合咸鱼审判特点的宣传小册子、宣传单,以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将最贴近百姓生活的法律知识及法院立案流程、收费标准及诉讼程序等内容,送到百姓手中,进而逐步增强全县人民遵法守法意识,并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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