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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法院深化改革 实现高效司法

  发布时间:2013-05-13 08:29:38


    为有效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确保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按标准推进并实现良性循环,林口县人民法院创新思维,深化改革,实行绩效考评管理,进一步实现高效司法。

    一是建立分类考核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分类考核是根据不同的工作部门和岗位职级,细化绩效考核的内容,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考核标准。对从事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干警,针对其工作性质,制定出更加科学有效地考核方法;对领导岗位和非领导岗位按职务和职级分别进行考核,对领导岗位的考核标准更加严格,起到带头表率的作用。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实行奖励机制。该院开展院绩效考评机制是将眼光着眼于大局工作,实现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两手抓”。将机关管理、违法违纪、活动开展、考试、学习、调研、信息、宣传、司法统计工作等工作纳入考核办法,并分配适量分值,以奖励机制为助推力,激励干警工作热情、改进工作作风,从而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是成立专门考核机构,实行全程监督考核。为加强绩效考评工作,成立专门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带头,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准确,真正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绩效考核办公室定期制发通报,将季度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利于干警及时掌握考核情况,找出问题的原因,调整工作步伐,真正实现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价值。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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