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连民心”活动,推动我院立案工作规范、文明、高效、便民,特制定如下立案工作计划:
一、文明接待、注重接待形象。立案接待工作中,注意规范仪表着装、规范接待用语,做到热心接待群众,细心倾听案情,真心提供帮助,诚心排忧解难,让来院有诉求的人民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归。
二、完善立案接待大厅便民设施。在立案大厅配置休息桌椅、纸张、传真机、急救药品、饮水机等设施,制作各类案件流程表,将诉讼费收费标准张贴于墙。向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等手续,方便来诉群众。
三、对来诉群众,做到一次性讲清。来诉群众向法院递交起诉书或申请书的,接待人员仔细审查当事人递交的诉讼材料,如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即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一次性详细说明需补正的事项,决不让立案群众多跑一趟腿。
四、主动延伸立案工作职能、健全优抚机制。对老、弱、病、残人员给予优先立案。对行动不便又无力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立案服务。必要时还可由法院立案庭派人专程到当事人住所,主动上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接受立案材料。
五、切实执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制度。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经核实后属实的,切实给予诉讼费用缓减免待遇,保证来诉群众不因经济困难无法主张权利。
六、认真实施特殊案件立案审查制度。对群体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家庭暴力案件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在审查立案时,要全力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同时做好立案群众情绪及心理疏导工作。
七、强化与速裁庭工作对接,开展便民调解。在立案环节,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责任明确的案件,先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交由速裁庭组织调解,缩短办案时限,提高诉讼效率。
八、积极开展立案及诉讼法制宣传。定期到辖区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有效组织“送法下乡进村、进社区”活动,为推动我院城乡群众法制意识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