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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严禁公车违规配置使用

  发布时间:2013-06-24 08:33:34


    口法院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法院下发的《关于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出了如下要求:

    一、要求配发公车的干警在下班期间和节假日期间必须将公车交还给院里,严禁公车私用。

    二、严禁非因执行公务而将公务用车停放在旅游景点和餐饮娱乐等场所。

    三、本院对干警进行教育排查,结合上级法院的总抽查和整改处理,严禁违规配置使用公车,改进干警工作作风。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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