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致伤残,法官调解抚民心
作者:高宇 发布时间:2013-06-24 08:36:35
2013年5月2日原告刘某与被告宋某因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诉诸于我院,经调查核实,被告受雇于原告,原告在清理搅拌机皮带轮上的混凝土时,因为被告的一不小心,将搅拌机的电源连接,导致原告左手示中指末节离断伤,就是因为被告的粗心大意,不但导致原告受伤,自己也后悔莫及,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我院法官的悉心讲解有关的法理,用真心去安抚当事人受伤的心灵,终于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达成了符合双方意愿的调解协议,不但顺利的解决了纠纷,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不满,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最大化,也是对法官调解的一次历练,提高法官调解能力,不但提升法院调解结案率,也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添一份微薄之力。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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