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法官便法为民,彰显公仆本色
作者:高宇 发布时间:2013-07-01 09:14:11
“人民法院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由此可见,司法为民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林口法院及全体法官正是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宗旨为解决纠纷,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2013年5月29日下午,为了解决张某的继承纠纷一案,因为张某年岁以高,行动不变,民一庭庭长带领相关人员到原告张某家做询问笔录,同时对其进行疏通,为其普及法律知识,悉心讲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其目的就是能公正的解决纠纷,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释明当事人其应有的权利,让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这也是程序公正的体现。
每个法官心里都有一个天平,这个天平既是为了人民群众伸张正义,告诫自己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且将司法为民放于心中,做一个真正为民的好公仆。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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