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立案工作职能主要是民商事案件的审查及立案。今年以来,林口县法院立案庭在日常审查及立案工作中,一改以往工作开展中“就立案而立案”的单一工作模式,有针对性强化民商事案件立案过程中的诉讼“风险提示”,并对来院诉讼当事人加大“解疑释法”力度,全力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屏障,但却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万能手断和唯一途径。由于有的矛盾纠纷在发生和形成过程中,当事人自身缺乏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措施,导致诉讼时证据不足;有的矛盾纠纷虽然在形式上符合立案条件,也可以受理,但一旦进入诉讼和审理,到执行阶段时,极有可能执行不能,这样,既浪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司法权威,使根本矛盾和纠纷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并不适合提起诉讼来解决。
林口县龙爪镇某村村民许某,今年春天,其丈夫高某去世后,在清理遗物时,发现了一张由本村村民董某给其丈夫在十多年前出具的一张欠据,董某现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许某便持该欠据,来院诉讼,要求立案处理。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审查中,发现该欠据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且由于欠款人董某外出多年,又无可供执行财产,将来如果审理和执行,都会存在极大困难和风险。就此情况,立案庭接待人员,就该诉讼可能导致的风险向许某进行提示后,又向其下发了《诉讼风险提示书》,但由于许某文化程度等多方面原因,思想上就是不理解。于是,立案庭工作人员又找到了许某在龙爪向阳林场工作的儿子,就此案的诉讼风险和将来可能出现的审执结果,加上此次诉讼所需要花费的诉讼成本等,反复对其解释和劝说,最终,在许某儿子的共同劝说了,许某终于放弃了立案诉讼的要求。
我县某国有企业职工鞠某,因与原单位产生劳动争议纠纷,双方协议解除了劳动关系,后鞠某反悔,为此多次上访。2012年,鞠某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后,对裁决结果不服,今年春来,他又来法院要求立案。在接待中,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其耐心释法,向其详细说明其立案请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另一方面,当了解到鞠某当前生活状况十分困难后,立案庭工作人员还主动与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建议该主管单位对鞠某进行经济上帮扶和帮助,助其树立生活上信心,度过生活上的难关,为此,鞠某十分感动,同时表示以后也会相信法律,相信法院,尽量安心做一些自己适合的工作,不再四处上访奔波了。
县法院立案庭正是通过立足本岗,有效延伸工作职能,强化诉讼“风险提示”,加大“解疑释法”力度,牢固树立化解矛盾纠纷全社会“一盘棋”思想,积极主动,共同担当,做法受到辖区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