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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参加牡中院审判管理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07-15 08:26:39


    6月21日上午8时40分,林口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及司法统计员25人,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参加了中院举办的“关于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中院副院长孙为群主持,邀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高权参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省高院审管办主任高权在讲话中指出,本次座谈会的目的是强调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座谈会由五部分组成,一、高权主任讲述了审判管理的概念。审判管理不同于队伍管理、不同于行政管理,同时明确了审判管理权,不仅包括审判权,同时也包括行政权。二是审判管理创新。人民法院本着为当事人服务的宗旨,对审判管理进行创新,实现纵向、横向一体化模式。三、涉及到审判管理主体。院党组、审委会、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及审判长,作为审判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着各自应有的作用。四、审判管理内容。从公正、效率、效果指标入手,狠抓审判活动质量,最终实现司法公正。五是制定审判管理办法。从规章制度到流程管理再到绩效、质量、信息管理办法逐步优化,达到运行满意的结果。

    通过本次座谈会对审判管理工作的短暂但精确的解读,使林口法院与会人员意识到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今后开展审判工作,落实审判绩效,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做到公正司法奠定了理论根基。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而,彰显林口法院公平正义,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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