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审管办获牡丹江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作者:刘芳 发布时间:2013-07-19 09:54:57
近日,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员会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经过层层申报、推荐、审核后,林口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获得2012年度牡丹江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12年以来,年轻的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年轻女法官刘芳同志在政治上坚持依法治国,服务大局的理念,业务上追求公正、高效、权威,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林口法院审管办在院党组和团支部的带领下,不断加强青年团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青年干部扎实开展各项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各种形式活动促进青年团员之间的交流。全体青年干警发扬创先争优和拼搏奉献的精神,充分发挥了青年团员在文明服务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我为青春添光彩,我为法院献青春”,朝气蓬勃的林口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芳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奉献火热青春,谱写灿烂人生!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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