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残破的小屋,里面堆满了杂物,不到15平米的屋子里挤着五口人,只有一条不知道多久没有洗过的棉被,屋子里冒着浓浓的黑烟,房门开着,正值寒冷的三九天室内外温度相差无几,炕上躺着一个正在生病的孩子……”
也许大家以为这是某部抗战时期电视里的镜头,但这却真真切切的是古城镇湖水村村民祖福一家的真实写照,当执行法官看到眼前的这一幕,被这个场景、这个画面所震撼了。祖福是一名被执行人,由于家中不慎失火祸及邻居,造成了邻居的财产损失,被邻居起诉到法院现进入执行程序。经执行法官了解,祖福一家情况极其特殊,祖福上有一个年近七旬的老母,下有两个正在患病的孩子,妻子又患有严重的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在下达执行手续之后立即回到院里向院党组汇报,同时得到我院党组的高度关注。法律是无情的,但法官是有情的,是有血有肉的一个人,正值春节来临之际,2014年的1月27日下午,我院政工科科长刘晶、执行局副局长苍思林等一行五人在院长关俊林同志的嘱托下,带着粮油米面以及一些全院干警自发捐赠的生活用品来到了祖福家里进行慰问,祖福年近七旬的老母亲见此情况久久不能话语,落下了激动的眼泪…祖福也万万没想到,身为被执行人的他还会受到党和组织的关怀。同时政工科科长也转达了院长关俊林同志的问候,希望他们能克服困难,要对生活充满希望,林口法院会一直的关注他们一家的生活。同时被执行人祖福也表示一定不辜负法院对他的关爱,过完春节就出去打工挣钱,争取早日将邻居的财产损失弥补,早日配合法院将这起案件执结完毕。
一直以来,林口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司法理念,并不断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坚持深入基层中去为人民排忧解难,不断加强人民法院对群众的人文关怀,不断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