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林口县妇联深入开展的“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走入林口法院,为审管办副主任刘芳进行了宣传片的拍摄与制作。
审管办副主任刘芳同志自2012年进入审管办以来,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业务素质过硬,不断学习与提高,熟悉审管办的各项工作流程,出色的完成了多项任务,为2013年适应和胜任审管办副主任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刘芳同志识大体、顾大局,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工作能够独当一面,积极主动,敢于创新,带领的审判管理办公室多次获得各项荣誉称号,她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积极负责地组织和开展工作,为审判管理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3年任审管办副主任以来,林口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及审判质效得到较大提升。2013年林口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在牡丹江地区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二,得到中级法院张敏院长的高度评价。2013年林口法院的审判绩效在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三,步入了第一梯队,达到林口法院在审判绩效方面的最辉煌成绩。
在妇联的拍摄过程中,摄像人员在第八审判庭的庭审现场找到了她,她正在进行庭审观摩,并在笔记本上认真细致的记录。
庭审结束后,她向审判员提出了发现的问题,并给出了合理化的建议。随后,又回到办公室,处理和开展各项工作事务。作为审管办副主任,她一直爱岗敬业,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实干的工作作风,娴熟的业务技能,赢得了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作为一名曾长期在审判一线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女法官,在工作之余,她还利用娴熟的法律知识,侧重对妇女的普法宣传,让她们用法律武器保卫家庭、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生活中她照顾家庭,邻里和睦,助人为乐,谈吐得体,举止大方,具有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她能够积极响应组织上的号召,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积极参加县委县政府、院里组织的各项有益的活动,充分锻炼了各方面的能力。号召广大女性学习林口法院刘芳同志的职业精神与独当一面的工作作风,正是县妇联举办的“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活动的真正内涵。
现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审管办的工作既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不管面对何种困难的工作,刘芳同志都能耐心的、按量保证的完成好,她在这基层法院的基层工作中,时刻把提升林口法院的审判质效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司法公开,为切实实现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