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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法院法警大队加强对机关安全防范力度

  发布时间:2014-03-10 08:07:17


    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机关安全的通知》要求,为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两会”期间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在具体工作中着力加强安全防范的工作力度,积极预防突发事件及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结合本院实际工作情况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总队和支队的部署,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通知及安检规则,通过学习提高干警对新形势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工作的必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坚苦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加强教育学习的同时要做到警钟长鸣,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措施,今后要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工作不认真不放过。

    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安检工作的开展

    为切实保障庭审安全及干警的人身安全,法警队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制度和责任细化,落实到安全检查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中。司法警察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高度警惕、警容严整,安全检查工作应坚持严格、细致、文明的原则。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人民法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法院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妨害审判和执行活动、危机法院安全的紧急事件,要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快速反映、灵活应对、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原则,要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实际演练。

    四、加强巡视制度,确保机关安全

    加强办公区与审判区的巡视,审判工作也是矛盾的突出点,要加强庭审巡视制度,只要有开庭的地方,就要有司法警察加以保障,如遇突发情况,及时进行处置,果断采取措施,如遇当事人冲击法院应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证安全,为进一步实现“安全防范”的主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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