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法院制定“四项制度”开展司法警察教育整顿
作者:胡正帅 发布时间:2014-03-31 08:10:00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司法警察安全保卫一系列文件要求和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保障能力,做好人民法院的安保工作,林口法院法警大队特制定“四项制度”教育整顿措施。
一是转变观念,教育为先,加强学习。法警大队定期组织全队干警进行业务、政治学习,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每名干警在教育整顿活动中不掉队。
二是强化管理,管理为要。尽快解决队伍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理顺司法警察机构和职级。
三是警务保障问题。建立健全、完善的警务保障制度,并贯彻落实,对各项警务保障工作要认真对待,学习警务保障方面的知识,做好法院警务保障工作。
四是落实经费装备问题。司法警察所需经费列入我院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武器、枪械和弹药的管理,警用装备尽量达到省院要求。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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