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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副巡视员深入林口县人民法院开展调研

  发布时间:2014-05-15 09:00:38




    5月5日,省妇联副主席、副巡视员白锦婵一行深入林口县人民法院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调研。白锦婵一行对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给予好评,并指出该院实现了妇联群众团体维权和法院审判工作的优势互补,将把此次调研收获在全省妇联系统中推广。

    一、加强维权合议庭建设,保护妇儿合法权益。

    该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合议庭下设在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妇女维权合议庭对涉及妇儿的案件实行优先立、审、执,各个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办理侵犯妇女人身财产和家庭暴力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案件时,优先考虑妇女诉求,切实维护妇女权益;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依托社会力量,动员学校、社区、家长配合做好帮教对象的考察管理,坚持对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回访制度,准确掌握这些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等情况,和其监护人一起商讨这些未成年人的工作学习等出路问题,监督他们自觉接受社区矫正,鼓励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

    二、积极开展宣教活动,营造妇儿维权环境。

    该院注重对妇女维权活动工作的宣传报道,以扩大“维权岗”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一是开展送法进校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该院坚持送法进校常态化,要求各业务庭每年至少送法进校一次。通过以案说法,使法律形象化、实用化,让青少年更好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该院法官先后十余次走进中小学校园,受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审判延伸,努力提升妇女维权意识。通过巡回审理、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有效形式,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为妇女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搭建服务平台。

    三、注重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倾听民生传递温暖。

    该院开展“社区共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除每年第一个工作日开展“一日捐”活动外,支部书记、干警同居委会干部一同走访慰问结对帮困对象;该院自愿者组织着重关心弱势群体,不定期深入社区参加义工活动;该院后备干部自发参加妇联组织的春蕾女童活动,帮扶辍学女学生。

    四、建立与妇联衔接机制,形成维权工作合力。

    该院在邀请的27名人民陪审员中,妇联工作人员占26%,其余人民陪审员中妇联推荐的乡镇、街道、学校工作人员占19%。在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中,充分发挥妇联和妇女干部人民陪审员的优势,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和矛盾调处工作。该院和县妇联联合开展有关妇女权益课题的调研,派出女法官分别为县妇女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以及妇女企业家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开创了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余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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